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10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聚焦当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通过生产单位“源头赋码”记录信息,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查验信息,实现对重点工业产品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环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关键信息追溯,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明确到2024年底,对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冷轧带肋钢筋等9类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以下几项重点任务,包括:
一是建立信息化追溯机制。构建生产单位“源头赋码”,各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的“一码贯通”机制,“码”上归集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实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二是建设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建设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统一追溯数据通用要求。生产销售单位可自主选择任一种能实现质量安全追溯的追溯码或系统,与追溯平台对接开展追溯。
三是落实生产销售单位追溯责任。督促生产单位如实填报生产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销售单位通过扫码查询等方式查验重点工业产品信息,并按追溯通用数据要求将重点工业产品进货和销售信息归集至追溯平台。
四是推动追溯相关方积极参与。鼓励标准化组织、行业协会等单位在相关标准制修订、质量信用评价等过程中纳入质量安全追溯要求。鼓励生产销售单位、用户单位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为招标采购、供应商遴选的重要参考。
五是全方位保障追溯数据安全。要求参加追溯的相关方做好追溯平台和追溯数据的安全防护,确保追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做到可查证和不可篡改。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相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宣贯培训,帮助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吃准吃透政策要求,抓好贯彻执行。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实际,摸清监管底数,推动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信息化保障。尽快建成应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与各类具备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现有追溯途径实现对接,统一归集汇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方便企业、社会公众查询检索。三是加强法制化建设。在修订《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质量安全追溯的法律地位、相关要求和法律责任,同时结合实施情况,制定专门规章办法,让这项制度更加完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