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网手机版

手机访问更快捷

智能制造网APP

安卓版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营销推广更便捷

您现在的位置:智能制造网>工业软件>资讯列表>河北启动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河北启动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2026年07月28日 14:56:09 人气: 14069 来源: “河北工信”微信公众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冀工信软件函〔2026〕32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管理部门,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改革发展局、综合执法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对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四个层级进行培育。为持续做好我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转型,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前提下,聚焦数字化网络化能力提升。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均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规上工业企业自愿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基础级复核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工作。先进级智能工厂认定申请基于河北省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s://gxt.hebei.gov.cn/main/portal/index)开展。
 
  二、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重点实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有关要求
 
  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按照《要素条件》、《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项目申报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miit-imps.com)开展,申报主体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http://www.miit-imps.com下载,一式两份,推荐单位处空白)同步提交,内容应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2.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各市于2026年8月15日前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写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将纸质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产业处。
 
  三、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实现智能化变革引领,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有关要求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项目申报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miit-imps.com)开展,申报主体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http://www.miit-imps.com下载,一式两份,推荐单位处空白)同步提交,内容应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2.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各市于2026年8月15日前填写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表(附件5),并将纸质版申报书、推荐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产业处。
 
  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志巧  0311-87829224
 
  省发展改革委
 
  王晁罕  0311-88600169
 
  省财政厅
 
  葛  宁  0311-86771571
 
  省国资委
 
  隋艳春  0311-87902329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  鹏  0311-67565170
 
  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赵泽璇  0311-66635533
 
  附件:
 
  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7月23日
 
  来源 | 软件产业处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1271141964@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智能制造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智能制造网,https://www.gk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